融捷健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功能,提高董事会的效率,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程序, 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 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决定。公司内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 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