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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捷健康:独立董事制度
融捷健康融捷健康(SZ:300247)2023-12-06 17:04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 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必要时应提出辞职。 独立董事应当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主动调查、 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确实不能亲自 出席的,独立董事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代为出席;涉及表决事项的,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明确对每一事项所持赞成、反对或弃 权的意见。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 业人士。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