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9] - 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9] - 业绩预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12][13] 临时报告披露情形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应立即披露[16] - 董事等人员变动或无法履职应立即披露[16]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应立即披露[16]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23] 信息披露原则与文件 - 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等原则[3]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7] 定期报告相关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9] - 董事会确保定期报告按时披露,不得披露未经审议报告[9]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意见,董事会应专项说明[14] - 定期报告草案提前十日送达董事和监事审阅[22] 其他披露要点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17]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24] - 公司应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8] - 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变化应及时披露[19] - 控股、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公司应披露[19] - 涉及收购等股本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20] - 股票异常交易应了解因素并披露[20] - 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36]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原因[26]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28]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有权参加会议了解情况[28] - 各部门、子公司重大事项应报告董事会秘书[29] 特殊披露情况 - 符合条件信息可暂缓披露,泄露应处理[30] - 国家秘密等信息可豁免披露[30] 披露渠道与保存 - 信息披露于巨潮资讯网,重要信息可披露于指定报纸[33] - 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为十年[33] 内幕信息规定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提前披露或利用交易[35] 制度相关 - 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41] - 制度未尽事宜以相关规定为准[4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1] 公司信息 - 公司为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2] - 时间为二〇二四年四月[42]
三丰智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