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2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17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640,557,569元,经营期限五十年[8] - 公司股份总数为640,557,569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份相关 - 发起人付艳杰和崔万涛均持股19,633,357股,北京正达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099,961股等,合计51,000,000股[11][12] - 收购股份后,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注销,其他情形按规定转让或注销,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公司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3年内处理[18]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高管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诉讼[26]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0]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30] 担保规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0][32]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2]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33][34][36][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0] 投票相关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议结束当日下午3:00[4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经确认不得变更[43]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43] 会议主持与决议 -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一名监事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无法推举时由召集人中持股最多的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担任主持人[49]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3]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4] 董事相关 - 有特定情形的自然人不能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5] - 兼任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6]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6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可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72][7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监事会、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7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关系董事无表决权,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8] 其他人员与制度 - 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82]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88][89]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9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3]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95] - 公司优先现金分红,有条件可中期分配,除特殊情况,公司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96]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03]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0][11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5] - 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后应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或法院确认,公司财产按顺序清偿后剩余财产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116]
荣科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