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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吴通控股吴通控股(SZ:300292)2023-10-23 18:41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是由董事组 成的委员会,主要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和评价,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阅,重大 决策事项监督和检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并负责审 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和服务工作,包括收集提供相关资料、制作相关议题的研究 报告、初审相关议题和起草委员会议案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委员组成,其中三名均为独立董事(一名为会计 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功能, 提高董事会的效率,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 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