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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
吴通控股吴通控股(SZ:300292)2023-10-23 18:41

| 损害。 |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 | | --- | --- | |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 |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 |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 | 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 |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保护中小股 | | 影响。 |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 | |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 | | |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 | | 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 | | | 响。 | |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 |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 | | 多在5家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 | 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 | | 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 | | | 职责。 | | 第八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 | 第八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 | | 基本条件: | 基本条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