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总裁等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章程》所 规定的具有提名权的提名人所提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选择和建 议,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提名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委员会的资料收集与研究、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 织等工作。工作组具体组成由提名委员会决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