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英装备: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2] 董事补选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履职[5]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7] - 年度内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扣非)的10%[8] - 不同发展阶段与资金支出安排下,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不同[10] - 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有条件可中期分配[10]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1][1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12][13] 重大投资界定 - 未来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满足特定条件属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9] 经营状况界定 - 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均低于20%属经营较大变化情形[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