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医疗: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04月)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保证董事会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确保董事会工作 效率和科学决策,规范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条 董事会以会议的方式行使职权。除《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的交易事项外,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如下交易事项: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