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珈伟新能: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金湖振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珈伟新能珈伟新能(SZ:300317)2024-08-05 19:26

股权与评估 - 珈伟新能源拟转让金湖振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股权,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04月30日[16][17] - 采用收益法评估,金湖振合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24510.00万元人民币[17] - 珈伟新能间接持有金湖振合20%股权[35] 财务数据 - 2024年4月30日,金湖振合资产总计140,714.75万元,负债合计116,533.65万元,股东权益合计24,181.09万元[32] - 2024年1 - 4月,金湖振合营业收入14,667.10万元,营业利润5,297.79万元,利润总额5,297.72万元,净利润3,970.30万元[35] - 公司资产总计14.0714745236亿美元,负债总计11.6533652748亿美元,所有者权益总计2.4181092488亿美元[39] 项目与补贴 - 金湖振合光伏发电项目实际装机容量130MWp,100MWp于2014年11月14日并网、30MWp于2017年6月30日并网发电[31] - 公司一期100MW电站项目享受国补至2034年11月,补贴后含税电价1元/千瓦时;二期30MW电站项目享受国补至2037年6月,补贴后含税电价0.93元/千瓦时[22] 合同与租赁 - 2022年4月28日,公司与浦发银行淮安分行签订5.6亿元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期限至2034年4月28日[18] - 2023年11月24日,公司与中核融资签订6亿元融资租赁合同,期限24个月[19] - 金湖县塔集镇政府将约3000亩土地租给公司30年,426亩土地租金600元/亩/年,其他390元/亩/年[23] 评估方法与依据 - 本次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62] - 因可比上市公司少、股权交易市场不发达,不宜采用市场法评估[63] -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4年04月22日公布的市场贷款报价利率(LPR)》作为取价依据[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