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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森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迪森股份迪森股份(SZ:300335)2024-04-15 19:54

监事会议事规则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设 3 名监事,由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职工代表组成, 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和更换,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 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 6 个月至少召开 1 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 应当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