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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亮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长亮科技长亮科技(SZ:300348)2023-11-28 20:24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持续、规范、健康地发展,进一步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董事会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的效 率和决策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长亮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议事机构。主 要 工作是拟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 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 章程》的规定和本工作制度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其他部门或个人的 干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