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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亮科技:《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2023年11月)》
长亮科技长亮科技(SZ:300348)2023-11-28 20:24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 责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履行如下职 责: (一) 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 (二) 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事前审阅,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沟通; (三)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度报告及时披 露; (四) 对年报中需要独立董事审核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五)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2023 年 11 月)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