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亮科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承诺函
关于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项目变更签字会计师的承诺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所对王忠年(变更前签字人员)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王忠年(变更前签 字人员)已履行核查义务,并发表专业意见。本所承诺对王忠年(变更前签字人 员)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此前出具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蒋晓明(变更后签字人员)同意承担签字注册会计师职责,履行核查义务, 承诺对王忠年(变更前签字人员)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 / 2 本所对蒋晓明(变更后签字人员)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蒋晓明(变更后签 字人员)已履行核查义务,并发表专业意见,且与王忠年(变更前签字人员)的 结论性意见一致。本所承诺对蒋晓明(变更后签字人员)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 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 漏。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长亮科技 本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碍。 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