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卡智能: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控制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维护 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有偿或无 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持股比例超过 50%的 控股子公司。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参 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 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 行业一般水平;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五)监管机构认定的其它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