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评价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2] -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自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00%[6] 内部控制工作 - 2023年公司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工作[11] - 公司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并制定应急预案[11] 风险评估 - 风险评估关注外部、运营和决策风险[11] - 外部风险评估关注经济环境和法规监督因素[11] 控制制度 - 公司对主要经营活动建立涵盖8种控制措施的控制制度[12][13][14] - 公司建立财务控制管理制度,含统一核算体系等内容[15] 业务控制 - 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过程严格检查与控制[17] - 公司严格控制销售和回款环节,逾期货款及时催收[18] - 公司有严格采购计划等流程,筛选审核供应商[18][19] - 公司建立设备产能控制体系和产品质量跟踪制度[20] 管理程序 - 公司制定合同审核、资金计划及支付审批程序[20] - 公司建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制度[20][21] - 公司建立投融资决策等多项管理制度[21] 信息披露与监督 - 2023年度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设独立审计部进行内部监督[23] 缺陷评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有定量和定性标准[26]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有定量和定性标准[28][31] 缺陷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29]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30]
东华测试: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