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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4月)
鹏翎股份鹏翎股份(SZ:300375)2024-04-24 21:1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1月3日获批发行2220万股A股,1月2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755378818元[11] -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6] - 公司设立时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20575200股[17] - 公司发起人有248名自然人,1998年9月14日以原天津市大港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出资[17] - 公司股份总数为755378818股,均为普通股[24] 股东相关 - 张洪起认购股数最多,为860068股[22] - 王泽祥等多名股东有各自认购股数[20][21][22] - 发起人认购股份合计20575200股[2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8] - 公司董事等人员股份转让有相关限制[30] -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买卖股份收益规定[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3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3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0]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6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董事或监事候选人[6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 - 2人[8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8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84]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7]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91]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94]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可设副主席[104]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05]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06]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13] - 最近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9] - 现阶段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有则最低达20%[120] - 每次分配股票股利时,每10股股票分得的股票股利不少于1股[121] - 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121]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34][135][13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37]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成立清算组,债权人申报债权有时间规定[137][138] - 依照规定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37] - 公司指定《(报刊)》(待上市后确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或其他专业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