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翎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6]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委员[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特定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10]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召开临时会议[17]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7]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其他 - 内部审计部门做好前期准备,每季度开会并每年至少提交一次报告[14][18]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0年[19]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表决[22]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