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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多利: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1月)
溢多利溢多利(SZ:300381)2023-11-29 18:24

选聘流程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决定[3]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2] 评价标准 - 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8]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细化评价标准,汇总各评价要素得分[8] - 公司评价质量管理水平应重点关注制度及实施情况[10] 审计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1] 费用与披露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需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9] 改聘相关 - 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包括执业质量缺陷、人员时间安排问题等[14]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需了解原因并评价双方执业质量[14] - 董事会审议改聘议案时独立董事应明确发表意见[14] - 除特定情况外,公司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5] - 改聘公告需披露解聘原因、各方意见等信息[15] 监督与责任 -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自身监督情况报告[6]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报告董事会[15]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7]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对责任人通报批评[17] - 股东大会决议解聘造成违约损失由相关责任人员承担[17] - 情节严重的违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不再选聘其承担审计工作[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