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多利: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监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裁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 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 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 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 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