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浪环境: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独立董事有效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治理中的 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和通知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负 责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的独立董事可以自行 召集并推举一名独立董事代表主持。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六条 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应于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