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拓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劲拓股份劲拓股份(SZ:300400)2023-12-29 20:5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和股东大会决定[2]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相关工作并监督审计开展[5]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1] 选聘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7]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公式计算,以满足要求的所有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7] 审计费用相关 - 原则上不设最高限价,确需设置应说明依据及合理性[7]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9] 审计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4] - 不同事务所及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况服务期限应合并计算[14] 信息披露要求 - 年报披露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服务年限及审计费用等信息[14] - 每年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和监督职责报告[14] - 变更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及沟通情况等[14] 其他规定 - 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明确保护责任[9]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7][9] - 会计师事务所将审计项目分包或转包等严重行为,公司可不再选聘[14] - 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授权董事会解释[16] - 制度未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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