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色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月)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 2024 年 1 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 司核心竞争能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