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色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月)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 2024 年 1 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包 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但不包 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 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