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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宝色股份宝色股份(SZ:300402)2024-04-02 20:41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 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的议案及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监事会 221,654,705.53 元。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1,722,574.6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221,654,705.53 元。 公 司 2023 年 度利 润分 配 预案 拟定 为 :以 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总股 本 243,618,4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361,849.70元(含税),剩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