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次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创业板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会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董 事会本次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创业板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 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 板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