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汉宇集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汉宇集团汉宇集团(SZ:300403)2023-11-30 18:50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搜寻人选,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对 董事会负责。提名委员会对本工作细则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后,应形成会议决议连 同相关议案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及提名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 准备工作。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一)由董事长提名; (二)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 (三)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