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战略委员会组成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提名方式有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会议规则 - 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15] 关联交易审议 - 过半数非关联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议案须非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非关联委员不足两人提交董事会审议[13] 细则实施与修订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16] - 与规定抵触按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