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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强生物: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九强生物九强生物(SZ:300406)2024-03-29 19: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2]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5]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5] - 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 - 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8] 独立董事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最迟在发布选举股东大会通知时向交易所报送材料[12] - 交易所异议候选人不得提交股东大会选举[13] 独立董事任期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为候选人[14] 独立董事履职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16]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占比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7]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聘请中介机构公司应及时披露[20]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5]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6] 独立董事记录与报告 - 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作记录,独立董事签字确认[27] - 制作工作记录,记录履职情况,重要内容可要求相关人员签字确认[27] - 工作记录及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8][3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9] 公司支持与配合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知情权[31]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提供资料并配合实地考察[32] - 董事会会议通知及资料提供不迟于规定期限,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32]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2] - 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应配合,阻碍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33] 费用与津贴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3]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在年报披露[33] 风险保障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