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电气:监事会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符合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体资格,无禁止情形[1] - 激励对象符合任职资格和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1][2] 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 激励计划内容符合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2] - 公司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计划或安排[2] 激励计划影响 - 激励计划实施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损害股东利益[2] 激励计划禁止条件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未按规定利润分配,禁止实施激励计划[1] 激励对象资格不符情形 - 最近12个月被证券交易所等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资格不符[1][2] - 最近12个月因重大违法违规被处罚或禁入,资格不符[1][2] - 具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管情形,资格不符[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