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电气: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股权激励规模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激励对象限制 - 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股东及其亲属、外籍员工、独董和监事[2]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未被相关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 解除限售与归属比例 - 各期解除限售、归属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28][31]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总额50%[35] 绩效考核与时间要求 - 绩效考核指标含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指标[22]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29] - 每个归属期时限不少于12个月[30] 程序合规 - 监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意见[36]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37] - 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草案时关联方回避表决[39][40] 财务与分配合规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及内控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报告[2]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