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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仪器: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年8月)
南华仪器南华仪器(SZ:300417)2023-08-28 19:16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 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和《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外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四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 自然人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与公司具有关联关系的法人。 (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