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影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4月)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 业板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当遵 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 报酬。 (五)关注公共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深圳证 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