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邦高科: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高科"、"公司"、 "上市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申请已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 过,并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5 号)。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了《2023 年三季度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 第 3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的相关要求,信达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前次报送会后事项之日(2023 年 6 月 20 日)至本承 诺函出具之日的相关会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