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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邦高科: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汉邦高科汉邦高科(SZ:300449)2024-04-26 21:14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的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 司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