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伦晶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6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审计委员会运作 - 至少每季度召开会议审议内部审计计划和报告[9]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9] - 督导内部审计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0]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提议召开[1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审计委员会其他 - 下设内部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5]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配合监事会审计[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