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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伦晶体: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6月)
惠伦晶体惠伦晶体(SZ:300460)2024-06-27 19:09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等[5]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6]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种事项[9]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部分股东需回避表决[17] 金额标准与审议流程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讨论并披露[19]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讨论并披露[19] - 与关联人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0] 交易批准 - 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超30万元关联交易(担保、财务资助除外)由董事会批准[23] - 与关联法人拟发生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担保、财务资助除外)由董事会批准[23] 披露要求 - 披露关联交易需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24] - 关联交易公告应含交易概述等内容[26] - 与关联人交易应签书面协议并按规定披露[26]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及时披露[28] - 与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应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28] 日常关联交易 - 可对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合理预计并按规定提交[2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含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29] 子公司关联交易 - 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权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