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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游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迅游科技迅游科技(SZ:300467)2024-04-23 20:44

人员定义 - 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4] 信息申报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7] 股份变动报告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0] 减持计划披露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1]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等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3] - 董事等离职后六个月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3] - 董事等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4]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董事等不得买卖股份[15] - 董事等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等未满六个月不得减持股份[16] - 公司因欺诈发行等受处罚,自决定作出至股票终止或恢复上市前董事等不得减持[17] 股份锁定规则 - 上市已满一年公司的董监高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上市未满一年公司的董监高证券账户内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22] 可转让股份计算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以董监高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名下的本公司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23] - 计算可解锁额度出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数位;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即为持有股份数[23] - 因权益分派等导致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化,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相应变更[24] - 董监高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计入年末持有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础[24]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25] 违规处理 - 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违反制度买卖公司股份,公司有权进行通报批评等处理,违规所得收益归公司[26] - 董监高任期内发生三次违反制度买卖公司股份,董事会有权撤换[26] - 董监高买卖公司股份行为严重触犯法律,公司交由相关监管部门处罚[26] 违法违规责任追究 - 制度规定的相关主体违法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参照第五章规定追究责任[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