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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首华燃气首华燃气(SZ:300483)2024-04-21 15:54

内部控制 - 公司按风险导向原则确定内控评价范围,涵盖主要经营管理方面[2] - 公司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5] - 公司设立内审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6] - 公司实行固定月薪与津贴、奖金结合的薪酬管理模式,完善培训体系[7] - 公司建立独立财务部门,实行统一会计系统管理,有会计档案管理等制度[9] - 公司按相关办法管理资金,做到岗位分离,报告期无违规事项[10] - 公司在销售业务内控各环节制定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控制[11] - 公司对采购业务各岗位制订责任,明确采购流程各环节权责[12] - 公司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定期盘点和抽盘[13]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标准 - 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5%为一般缺陷,超5%小于10%为重要缺陷,超10%为重大缺陷[27] - 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0.5%为一般缺陷,超0.5%小于1.5%为重要缺陷,超1.5%为重大缺陷[27] 内控评价结果 -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32] - 2023年度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33]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6]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6] 保荐机构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允反映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38] 项目扩展 - 2023年9月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开发井区范围从石楼西区块永和18井区扩展到永和45 - 永和18井区[20] 担保事项 - 2023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向昆仑信托融资不超6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4] - 2023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借款1.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