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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升药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1月)
赛升药业赛升药业(SZ:300485)2024-01-09 16:25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监管指引》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董事会秘书在受聘前,应当取得交易所认可的 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