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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志机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昊志机电昊志机电(SZ:300503)2023-08-11 20:36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我们作为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 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下列事项进 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 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 被执行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