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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志机电: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
昊志机电昊志机电(SZ:300503)2023-08-27 15:50

合规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和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应是法律专业人士[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6] 会议相关 - 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两名以上委员或主任委员提议召开[16] - 召开年度会议,主任委员应于会议召开前2天通知全体委员并发送资料,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16] - 出现特定情形,主任委员应于事实发生之日3天内签发临时会议通知[15] - 会议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举报奖励 - 根据查证属实的违法犯罪线索轻重,一次性给予举报人500元 - 50000元不等奖励[9] - 举报同一案件不重复奖励,有数个举报有功人员时,奖金总额按标准执行[10] - 奖励金额经合规委员会主任委员审查同意后予以奖励[10] 其他规定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 讨论委员利益相关议题时相关委员应回避[19] - 决议签署方式有两种且具同等法律效力[19] - 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人员列席会议[19]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负担[19] - 有权要求相关人员汇报决议落实情况[19]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20] - 办公室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禾丰路68号[22] - 员工可通过多种方式向合规委员会投诉、举报[22]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4] - 工作细则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