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志机电: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6] - 主任委员须为独立董事中专业会计人士,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选举产生[6]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6]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例会在中报、年报披露前召开[15]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参会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规定 - 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临时会可通讯表决[15] - 监事会主席和审计负责人可特邀出席,不参与表决[15] - 必要时可聘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5]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解释权属董事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