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何德平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历史股权 - 2016年4月上市前,海得泽广代何德平及其配偶持有新美星80万股股份[1] - 代持股份占新美星上市时总股本的1%[1] 违规情况 - 何德平隐瞒代持致新美星2016 - 2018年部分报告内容不准确[2] 处分结果 - 2023年10月20日,深交所对何德平给予通报批评处分[3]
历史股权 - 2016年4月上市前,海得泽广代何德平及其配偶持有新美星80万股股份[1] - 代持股份占新美星上市时总股本的1%[1] 违规情况 - 何德平隐瞒代持致新美星2016 - 2018年部分报告内容不准确[2] 处分结果 - 2023年10月20日,深交所对何德平给予通报批评处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