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实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