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实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保证内幕知情人档 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日常管 理工作负责人,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和知情人报备工作,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管 理部门。董事会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