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300519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对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二、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全体独立董事认 为:本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