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药业: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300519 监事会发表的审核意见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就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300519 监事会发表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 裕,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下,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