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药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五天通知并提供资料[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记录与履职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9]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0] 其他规定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2]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2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五天通知并提供资料[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记录与履职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9]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0] 其他规定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2]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