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思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作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 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我 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 ...